第7章 写举报信 (第1/2页)
钟国胜的笔尖在纸面上方悬了片刻,然后落了下去。
钟国胜没有写“尊敬的某某领导”,也没有写“我要举报谁谁谁”,他写的是自己。
“我叫钟国胜,今年十八岁,住东城区南锣鼓巷九十五号大院后院东耳房。我父亲钟大山,原红星轧钢厂保卫处内保大队大队长,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为保护工厂财产和工人生命安全,与潜入厂区破坏的敌特分子英勇搏斗,壮烈牺牲,后经组织追认为烈士。”
钟国胜停下笔,把这一段默念了一遍,没有修饰,没有形容词,全是事实,是事实就够了。
“父亲牺牲后,我母亲悲痛过度,一病不起。家中无积蓄——父亲生前每月工资大部分寄给了战友遗属,积蓄只有几十块钱,母亲需要吃药,需要治疗。但父亲牺牲后,轧钢厂应发放的烈士抚恤金迟迟不见。母亲等了一个月,等了两个月,等了三个月。等到病情恶化,等到药都买不起了,还是没有等到。”
钟国胜深吸一口气,把笔重新按在纸上。
“母亲病逝后,我成了孤儿,按照相关政策,烈士未成年遗属每月应有抚恤补贴,标准为每月二十元。但从母亲去世至今,近三年时间,这笔补贴我分文未见。父亲牺牲后,他的岗位按规定应由家属顶替或保留,但我从未见过任何审批表格,至今不知道父亲的工位去了哪里。抚恤金、补贴、工位——这三样东西,我一样都没见到。”
写到这里,钟国胜停了下来,他把笔搁在墨水瓶口上,两只手搓了搓脸,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。
接下来要写的,是九十五号大院的事,这些事比抚恤金的事更难写——抚恤金是数字,是政策,是白纸黑字的东西,但大院里的这些事,桩桩件件都是人心。
钟国胜重新拿起笔,笔尖落在纸上。
“以上是轧钢厂层面的事情,下面我要反映的,是我在九十五号大院这三年来的真实遭遇。”
“我父母双亡后,没有经济来源,靠着打零工勉强活命,糊火柴盒、给副食店搬货、冬天帮人搬白菜,一天能挣几毛钱。一个月下来,好的时候能挣十来块。但九十五号大院的管事人——一大爷易中海(红星轧钢厂八级钳工)、二大爷刘海中(红星轧钢厂七级锻工)、三大爷阎埠贵(小学教师)——多次召开全院大会,打着‘互帮互助’的旗号,逼我给同院住户贾家捐款。每次大会,所有人都看着我,我要是不捐,就是‘不团结’‘没良心’‘白眼狼’。我一个月挣十来块,被他们逼着捐出去七八块。我的定量口粮,也因此被克扣得所剩无几。”
“我不捐会怎样?大院里的住户何雨柱(外号傻柱,红星轧钢厂食堂厨师领班)会在当天晚上找上门来,堵住我的门,对我拳打脚踢。他打我的理由原话是:‘贾家那么困难你看不见?你小子一点良心没有是吧?破坏大院团结是吧?’我去派出所报案,派出所的人来了,何雨柱说我们在‘闹着玩’。院里的邻居全都替他作证,说就是闹着玩。连何雨柱帮扶的秦淮茹也出来说他是‘大好人’,说我是在撒谎。派出所的人走了,易中海拍着我的肩膀说:‘国胜,闹够了吧?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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