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1章 建家属楼 (第2/2页)
“杨市长,给老师修建家属楼,这是好事儿,我不反对。但我看到报告里面写的是要修一百套房吧?
这费用可不低,我记得你们教育专项费用可没这么多钱。”
杨丽华点了点头,认同的说着,“陈局长说得对,教育专项费用肯定不够,目前能挪用的也不到二十万。”
陈友钱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“杨市长,既然知道没这么多钱,你这楼怎么修建?不会是让建筑公司免费给你修吧?”
最后一句带着些玩笑意味,但透出的意思就是,市财政不可能掏钱。
杨丽华笑着摆了摆手,“陈局长,我可没这么大的面子,能让建筑公司,免费帮我修建一百套家属楼。
市教育专项资金确实不够。但我们修建家属楼的资金,不全依靠教育专项。
按计划,我们的资金会分为三部分。第一部分,就是咱们政府出资,从市教育专项款里出十万,用于协调免各类建设税费。
第二部分,教育集体出资,这个费用由市教研室教辅经营纯利润填补大额资金缺口。最后一部分,教师个人出资。”
这种模式,陈友钱听省里其他地方谈及过,但他们江滨市目前还没实施过。
陈友钱看着杨丽华,认真的问着,“教师个人出资,这个怎么个出法?”
能问出疑问,就说明不是坚决反对。杨丽华开始解释着。
“按成本价,分摊给分房的老师,大概算了一下,小户型的补交3000元,大户型的补交5000元。
房子不是白给,但也不是拿来盈利的。老师出一部分,市里补一部分,教辅利润兜底一部分。三头凑,一百套房子,不是建不起来。”
陈友钱嗯了一声,继续问着。
“杨市长,公建民助,集体合作建房,在政策上市合规的。但我还有一个问题,这种三方集资建房,房屋的产权你们是怎么划分的。”
杨丽华也没有犹豫,这个情况,在前世的八十年代后期,已经给了具体的答案。
“房屋产权归老师个人所有,但是,只能本人居住,不得对外出租,五年内更是不能出售。
即便需要出售的,也必须优先由市教育局按原价回购,更不允许私自卖给校外无关人员。
当然,要是老师调离本市,或者离职不再从事教育工作,需将房屋按当年集资原价退回教育局,政府退还个人集资款;不允许带走房屋。”
陈友钱表示认同,“杨市长考虑得很全面,我这里是没问题了。”
只要不是找他拿钱就行,本来按照以前的政策,得市财政全部出资,现在只出了10万块,就能自行建房,有什么不好的。
市城建局的张立栋,见财政局的问题问完后,也开始问着。
“杨市长,建家属楼我支持,但有一个问题得先说清楚。
你们的家属楼准备建在哪里,学校附近可没有能用的地。更不要说市里现在划拨给教育的用地,可没有规划用于住宅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