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7章 八起案件 (第2/2页)
沈明将八起案件按照序号、案发时间、所属辖区、案发地、被害人姓名年龄、伤情结果以及核心物证进行了简单的排序。
一:2006.05.12普陀区西河路宏兴新村3栋。陈美兰,41岁,当场死亡,第1名死者。完整右脚足迹。
二:2006.08.19台山区盛泰家属院11栋。张桂芬,44岁,永久偏头痛、耳鸣、记忆力衰退。局部横纹足迹。
三:2006.10.31新抚区广信里小区2栋。吴秀琴,46岁,长期失眠、黑暗恐惧症、焦虑障碍。前掌特征压痕。
四:2006.12.12清河区浦华新村6栋顶楼。赵芳,38岁,颅内出血后遗症,常年头晕不能劳累。可比对残缺足迹。
五:2007.01.18普陀区富水路桃兴小区9栋。刘红梅,42岁,重度神经衰弱、偏头痛、易昏厥。半枚残缺足迹。
六:2007.04.09云江区九亭街东升小区4栋。黄招娣,47岁,重度颅脑损伤,抢救无效死亡。完整横纹布鞋足迹。
七:2007.07.21青河区西桥新村3栋。许静,36岁,重度PTSD、夜间不敢出门、长期抑郁。微弱足迹纹理。
八:2007.10.15灵宝区华亭新苑5栋。沈英,45岁,颈椎损伤、长期手麻、头痛呕吐。典型步态压痕。
除了普陀区的两起案件,剩下的6起案件是沈明在几十起案件中一件件挑出来的。沈明觉得这6起案件非常像是同一人做的案子,并且沈明认为,凶手做下的案子可能不止这八起。
因为公安部要求的责任划分是2013年定的,也就是说2013年以前的案子,只有造成重大后果的才会移交到刑侦支队。
2016年开始,公安部才下发命令,要求每个市区下辖的各个分局和派出所,将所有没破的积案统一整理归档,上传到市局数据库里。
而这上传到数据库里的案子基本上都是造成重大后果的案子。如果凶手只是把人打晕,抢了财物,被害人醒来后没有后遗症的,养养伤就好了的,那就会归当地派出所管,不会递交到支队去。
其上辖分局的刑侦支队只知道有这么一个案子,也了解案子的侦办情况,但真正办案的是下辖派出所的民警,并非由刑侦支队直接接手处理。
所以沈明认为,沪市各个街道的派出所内,一定还有凶手做下的案子,没有被各个街道派出所上传到市局数据库的。
“十几年前的案子,现在才发现…”
“小声点,老老实实看案子,我们是过来帮忙的。”
“好家伙,这得多少个区啊?还好没咱府东的。”
“少说少说,你怎么就是不听。”
周围不少人在窃窃私语,大多是在讨论案子的牵连度,这起连环抢劫杀人案如果真的并在一起了,那牵扯的范围就太广了,沪市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案子了,普陀区根本兜不住,很可能会被市局直接接过去,公安部都有可能直接挂牌督办。
“安静一下,马上局长过来了,市局的几个大领导都要过来,大家先各自看一下自己手中的卷宗,半小时后准时开会,不要乱说话!”
吴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来了,他站在前面用话筒交代了一句,随后拿着资料又出去了。
一听市局领导要来,一时之间,整个大礼堂鸦雀无声。